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指南》”)《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法律文件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存在向员工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况,公司不存在杠杆资金,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等安排的情形。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不超过1,700,000股(含预留份额2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225%,来源为公司向员工持股平台定向发行的公司普通股。
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不超过5,780,000股(含预留份额69.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225%,来源为公司向员工持股平台定向发行的公司普通股。
五、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参加对象因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修订稿
2022年8月22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2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 057),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45,668,464股为基数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转增24股,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3元。 2022年9月6日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 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挂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吸引和保留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董事(不包含外部董事)、监事(不包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其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
(一)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挂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董事(不包含外部董事)、监事(不包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优秀员工。
1、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满三年的;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系统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在任职期间由于行贿受贿、贪污盗窃、侵公司商业秘密等损害公司利益、声誉的情形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以自己名义或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或相竞争的业务,或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兼职导致或可能导致损害公司利益的;
如在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本计划的持股对象发生以上任何不得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方有权按本计划规定回购已授予的。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参与人数共50人,合计持有份额共1,700,000份(包含预留份额20.50万份)、对应挂牌公司股份占比3.7225%。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参与主体共计45人,合计持有份额1,025,000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60.2941%。
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合计参与人数共50人,合计持有份额共5,780,000份(包含预留份额69.70万份)、对应挂牌公司股份占比 3.7225%。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参与主体共计45人,合计持有份额3,485,000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60.2941%。
为应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本持股计划为公司未来引进合适的人才及激励其他需要激励的员工预留了205,000股(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预留股份为697,000股),占本次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2.0588%,预留股份对应的财产份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博先生以自有合法资金向持股平台先行出资。李博先生仅为预留份额代持而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包含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预留份额在被授予前,不具备与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预留份额转让时仍然以原认购价格进行转让;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加对象、认购价格及考核要求)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
预留份额的参与对象应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要求。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新进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名单经公司董事会提出及监事会核实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财产份额转让以及持股平台的相关变更手续。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由公司按照本计划退出机制回购并予以注销。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锁定期和考核要求依据《监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执行;转让价格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一致,预留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红利、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转让价格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做统一调整。
本计划最终认购份额及认购金额以相关定向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以及本计划认购本次定向发行实际所需的资金为准,各参与对象最终认购份额与比例以各自实际认购出资金额为准。参与对象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该参与对象自动丧失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由持有人代表大会决策处理,参与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博先生。李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一职,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李博先生拟认购份额345,000份(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李博先生拟认购份额为1,173,000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554%,其中140,000份系李博本人认购(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476,000份系李博本人认购),205,000份系为激励后续新进员工、促进公司未来引进人才拟预留的股份(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697,000份系为激励后续新进员工、促进公司未来引进人才拟预留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李博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1、根据《监管指引》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李博先生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公司员工,并且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李博先生不存在《监管指引》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不能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任一情形,故李博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具有合理性;2、李博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205,000股系为激励后续新进员工及引进新的人才而预留的股份(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李博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697,000股系为激励后续新进员工及引进新的人才而预留的股份),由李博先生先行向合伙企业出资认购该预留股份,后续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确定原则确认新的参与对象,由李博先生向新参与对象转让认购份额;3、李博作为公司董事长,对公司核心技术培育和经营发展有重要作用,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以来,始终坚守在公司技术研发和业务拓展的一线,对公司现有及未来发展布局、规范管理做出巨大贡献。该计划将其纳入参与对象,既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资格要求,更有利于持股计划安全管理和调动公司管理层、骨干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有利于保护中小企业股东合法权益。李博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监管指引》、《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共1,700,000份,成立时每份3.80元,资金总额共6,460,000元。
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共5,780,000份,成立时每份1.03元,资金总额共5,953,400元。
挂牌公司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参与对象应按照本计划的有关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将认购款足额转入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若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未按缴款时间足额缴款的,则该参与对象自动丧失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未缴足份额的权利。员工持股计划资金以最终实际认购金额为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公司 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225%,来源及数量、占比情况如下: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发行价格为3.80元/股(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为1.03元/股),本次定向发行价格在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后确定: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3日出具的希会审字[2022]174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2.87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52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5.12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29元(未经审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2021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价格,低于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发行价格为1.03元/股。权益分派调整以后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情况: 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截至2021年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可比每股净资产为0.56元,可比基本每股收益为0.12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可比每股净资产为1.42元,可比基本每股收益为0.09元(未经审计)。本次发行价格高于2021年12月31日可比每股净资产价格,低于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可比每股净资产价格。
(2)截至2022年8月26日,钢研功能全年只有5个交易日有成交量,分别如下表:
公司转让方式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目前公司处于新三板创新层,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90个交易日的成交量分别为100股、246600股、246600股,日均换手率(剔除无成交日期)分别为0、0.0265%、0.0187%,交易均价分别为18.80元、11.39元、11.39元。公司目前交易价格非持续交易价格,具有较强的偶发性,因此交易价格不宜作为公允价格的参考依据。
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7月7
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方案的议案》。
2016年 10月 18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6】7463号。该次发行股数210,97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7.40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用于购买生产设备、补充业务开展所需流动资金等。公司2015年归属于挂牌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4.44元,每股收益为0.79元。由于此次发行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已间隔6年之久,且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均发生较大变化,故前次的价格对此次发行已不具备参考价值。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10日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21】4096号。该次发行股数10,535,55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39元,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60.06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等。
前次发行对象共9名,均为符合者适当性要求的市场化人,主要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国有企业等。前述者因看好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以及公司在细分市场行业竞争力和未来成长性。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面向的是公司内部员工,与前次基于融资需要的市场化定向发行引进外部股东具有明显区别。
前次向外部者发行的股数为 10,535,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07%。本次定向发行对象为西安博研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该平台持有公司不超过5,780,000股(含预留份额69.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225%。两次发行的股数及占比规模不同,本次仅在一定的有限范围内给予公司部分优秀员工能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机会,发行股数和发行比例显著低于前次发行。
III. 本次发行已设置股份锁定期及达成难度较高的业绩考核指标,价格设置较高不利于激励效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监管指引第6号》的规定设置了不少于48个月的锁定期。为实现长期绑定及激励的目标,还额外设置了业绩考核指标及对应的锁定期。该设置有利于公司与核心员工进行深度绑定,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但设置股份锁定期亦会给参与对象带来较高的资金压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以稳定人才为主要目的,同时附有较长的锁定期限和较难达成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价格设置过高,则员工的参与积极性将明显降低,不利于绑定骨干人才和管理团队,亦不利于激励效果。若本次受让价格设置较高,则员工的参与积极性将明显降低,不利于绑定骨干人才和管理团队。
稳定且富有凝聚力、积极性的人才队伍维系对于公司发展壮大具有重要作用,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为公司的业绩长期持续发展创造人力资源的竞争优势,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与阎良航空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定制化园区开发建设合作协议》,公司将在阎良航空产业园建设空天用精密合金板材项目,预计2023年新厂区投入使用后将进行整体搬迁。公司现位于西安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域内,与拟迁址地距离约70公里,考虑到通勤成本和生活实际困难可能会导致公司大量核心员工流失,公司搬迁对核心员工的考验与要求等,保留优秀员工并促进实现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目标是公司选择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重要因素。公司为保障激励效果,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对受让价格设置一定折扣,可以达到较好的激励效果。
前次发行主要因公司所属行业发展趋势的利好和市场规模扩张,导致公司客户需求不断增长,产能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公司急需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为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而进行的市场化发行,且者看好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以及公司在细分市场行业竞争力和未来成长性。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的发行对象为与公司共同发展的骨干或核心员工,是公司主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中坚力量,是公司对该等员工过往工作付出和贡献的肯定和激励。公司基于经营发展战略的需求,为防止人才流失、增强人才队伍的稳定性,更好地激励其继续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提高人才的吸引力,同时尽可能增强激励效果,故将本次定向发行价格确定为1.03元/股(11月4日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前为3.80元/股)。
前一次发行系公司与外部者充分协商,最终确定的市场化发行价格为11.39元/股(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可比发行价格3.26元/股)。以2021年度每股收益0.52元(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可比每股收益0.12元)为基础,该次定向发行市盈率为21.90倍(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可比市盈率为27.17倍);本次定向发行价格为1.03元/股(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发行价格为3.80元/股),以2021年度每股收益0.52元(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可比每股收益为0.12元)为基础,本次定向发行市盈率为8.58倍(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可比市盈率为7.31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自成立以来首次面向大范围公司员工以股份方式进行的激励,根据《监管指引第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定价采取自主定价的方式,公司综合考虑最近两年每股净资产、前次发行情况、公司历史发展背景、市盈率等因素确定市场公允价格,同时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目的、发行对象的不同、股份锁定周期及业绩考核指标等实际情况,在价格确定上与前次发行的考虑因素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价格和数量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已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价格等事项取得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函。
公司的同行业公司主要集中在上市公司,不具有参考性。与公司业务相近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对应的市盈率情况如下表: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价格按照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的市盈率为8.58倍,与上述同行业公司的市盈率较为接近。
公司自挂牌以来,分别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各办理过一次权益分派。其基本情况如下:
①2019年4月17日、2019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10,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如有)实际每10股派1.62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②2020年4月16日、2020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710,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其中以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现金红利0.86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1,710,97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5,132,910股。
③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132,9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52元(个人股东、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个人股东、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对合格境外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 QFII之外的其他机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④2022年 8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5,668,464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4股(其中以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4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3,700,539.20元,转增109,604,313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2022年 11月 4日公司实施 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45,668,464股变为155,272,777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发行价格为3.80元/股(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发行价格为1.03元/股),发行价格低于有效的市场参考价。本次持股计划价格的确定,主要考虑到此次持股计划授予目的为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管能动性,增强各级员工的主人公意识。根据《监管指引第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定价采取自主定价的方式,由公司综合考虑最近两年每股净资产情况及每股收益、公司前次发行价格及持股计划的激励目的等多种因素,经公司与激励对象充分沟通后最终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价格为3.80元/股(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03元/股),确定有效市场参考价为11.39元/股(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确定有效可比市场参考价为3.26元/股),授予价格低于有效的市场参考价(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价格低于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确定有效可比市场参考价)。折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① 公司实施本计划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加速公司业绩增长,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基于上述目的确定授予价格及定价方法,且综合考虑了人才激励必要性、股份支付费用和员工出资能力、股份锁定期间存在的行业周期波动及资本市场风险等现实和长远因素等多种因素。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多为与公司共同发展的骨干员工,是公司主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中坚力量,本计划是对该批员工过往工作付出和贡献的肯定和回报,有利于防止人才流失、增强人才队伍的稳定性,有利于其继续与公司长期共同发展,增强公司人才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抵御周期波动风险的能力。对经营计划及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人才是公司长期发展的第一生产力与核心竞争力,公司薪酬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传统的薪酬体系已无法吸引与留住优秀的人才。在此背景下,公司持续探索多元化的薪酬结构与激励措施,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将相对静态的现金奖励的薪资包结构转变为兼具短、中、长期相结合的薪酬方式,吸引及绑定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建立和完善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是公司战略的主要执行者及公司的中流砥柱,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和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通过薪酬与激励机制的创新,有利于公司充分调动持有人积极性与创造性。同时,中长期的员工持股计划亦有利于公司驱动核心骨干持续承接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继而推动公司实现行业引领。
报告期内公司与阎良航空城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定制化园区开发建设合作协议》,公司将在阎良航空产业园建设空天用精密合金板材项目,预计2023年新厂区投入使用后将进行整体搬迁。公司现位于西安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域内,与拟迁址地距离约70公里,考虑到通勤成本和生活实际困难可能会导致公司大量核心员工流失,保留优秀员工并促进实现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目标是公司选择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重要因素。
适当的价格不仅能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激发人才动力,同时是公司保持在行业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增长的重要举措。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继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必须持续建设并巩固员工持股这一有效促进公司发展的制度,同时抓住公司发展中的核心力量和团队,予以良好有效的绑定作用。对该部分人员的绑定可以真正提升参与对象的工作稳定性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参与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公司目标得到可靠的实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对人才的需求状况以及员工的意愿。从员工激励的有效性来看,如发行价格折扣力度不够,则员工收益不达预期或预期不具备可实现性,发行价格过高,影响员工参与积极性,可能导致吸引力不足激励效果欠佳,公司面临核心人才流失的风险。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参考公司盈利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以及对核心人才的迫切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协商后确定。
给予参与对象员工持股价格一定的折扣,虽会产生股份支付费用,但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绑定参与对象和人员稳定性角度看,定价方式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基于以上目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决定将授予的股权价格定为1.03元/股,不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可比每股净资产价值(0.56元/股)且不低于票面金额。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价格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具有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
②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价格按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的市盈率为8.58倍,与业务相近的挂牌公司的发行市盈率较为接近。为稳妥起见,以前次向外部机构者定向发行价格11.39元(经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可比价格3.26元)作为公允价值。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入股价格低于公允价值,具有股权激励性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均设置了较高的业绩考核指标,并且要求参与对象满足48个月的服务期。为助推公司战略落地并增强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实施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选取 2022年-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平滑了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短期波动,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和本持股计划的目的,为公司业务发展和营业收入增长设置科学、合理、稳健的增长目标,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激励对象实现全面、长效、持续的考核与激励作用。并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在公司业绩考核对全体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实现全面、长效、持续的考核与激励作用下,更能精准实现对每一位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的考核和激励,实现对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考核与激励的补充和完善,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故较高的业绩考核指标也是本次折价发行合理性的重要因素。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公司以3.80元/股将标的定向发行至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平台,公司将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股份支付费用,股份支付费用按照相应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9月9日出具的关于钢研功能股份支付的专项核查意见,假设单位权益的公允价值以前期发行价格11.39元/股作为参照,并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份额全部认购完毕,则公司预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1,290.30万元。按48个月进行分摊后,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股份支付费用的最终金额及会计处理根据公司实际认购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2022年11月4日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的发行价格为1.03元/股,假设单位权益的公允价值以前期发行价格2022年11月4日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可比价格 3.26元/股作为参照,并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份额全部认购完毕,则公司预计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1,288.94万元,与未实施权益分派前预计的股份支付金额 1,290.30万元差异为 1.36万元。由于差异较小,故不予以调整,股份支付费用的最终金额及会计处理根据公司实际认购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综上所述,本次的授予对价经过充分且慎重考虑,旨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维护和提升公司价值。同时,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48个月的锁定期安排,对公司整体和员工个人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考核,从而实现激励和约束相平衡,将公司的未来发展与员工成长紧密结合与绑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最终确保全体股东的利益实现,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自行承担。
公司已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对象、发行价格、来源、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及变更调整等,取得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函。
员工持股计划以员工直接持有合伙制企业股份(持股平台)的形式设立,即参与对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 1,700,000股(对应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700,000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225%。
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 5,780,000股(对应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5,780,000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225%。
2、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计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董事会有权对本计划进行解释。
3、监事会是本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本计划参与对象的适合性,并对本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监督。
4、本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不涉及选任外部管理机构,也不会产生由于委托外部机构管理而支付的管理费用。
5、本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根据本计划规定履行本计划日常管理职责,代表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是否参加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事宜及资金解决方案;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知情权、收益权、处置权;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管理委员会召开持有人会议,应提前5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并立即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3)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每份计划份额对应一票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及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持有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等重要事项需经参加持有人会议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份额审议通过则视为表决通过。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为充分体现便利以及效率,持有人会议也可以通讯、书面表决等方式进行。以通讯、书面等方式审议并表决的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当保障持有人的知情权和表决权。
(7)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主持人、会议记录人、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至少包括: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3)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2)开立并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该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等权利;
(8)决定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进行分配;
(11)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2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管理委员会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邮件、电话、传真或专人送出等方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2日。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2)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3)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4)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参与对象实际缴纳出资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成为本计划持有人。每份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2)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
(3)按照本计划、《公司章程》及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对公司收益的分配权; (4)在持股平台解散清算时,享有参与持股平台财产的分配;
(1)应当认真遵守劳动合同及任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任职单位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2)应当按照本计划以及管理委员会的安排,签署相应的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5)资金来源应为自有或自筹合法资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 (6)认购的合伙份额,在锁定期届满前不得转让(但本计划另有约定的除外)、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在其上设置任何他项权利;
(7)因本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8)不得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持股平台和/或任职单位利益的活动;
(11)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职单位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
公司已设立西安博研领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博研领航合伙人均与钢研功能签订了劳动合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合伙目的:作为西安钢研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研功能”或“公司”)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对钢研功能进行股权,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回报。
(3)利润、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润和亏损按照各合伙人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但是,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分配利润的形式原则上为现金。合伙企业收益及其分配所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合伙企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或税务机关的要求代扣代缴合伙人的有关税费。
(4)合伙人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5)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普通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一)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三)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的将其在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6)合伙份额的转让:合伙人在获得的财产份额在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得自行转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不得在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上设立或允许存在任何质押或其它权利负担,不得以任何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处置其通过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
(7)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违约责任: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与作为持股平台的合伙企业合伙期限一致,自本计划实施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
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的全部出售完毕,可提前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为48个月,自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登记至合伙企业账户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解锁安排如下:
注: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伙企业出具的承诺文件,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仍存在锁定期的,则合伙企业所持公司的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伙企业出具的承诺文件的规定继续锁定,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所持合伙企业出资份额的解锁期顺延至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开始计算。
在锁定期内,工商登记的合伙人应与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主体保持一致,如将所持相关权益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进行合伙人登记变更的不得违反《监管指引》、本员工持股计划关于锁定期和员工所持权益转让的相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因公司派发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锁定期届满后,公司正好处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申报、审核等不宜进行解锁的阶段,则解锁工作暂停并顺延,待相关影响因素消除后重新启动。
如合伙人为公司董事、监事、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情况的,转让或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承诺。
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年-2025年四个完整会计年度,选取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以公司 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76亿元为基数,要求2022-2025年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含30%),暨2025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5.02亿元。
(注: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202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4)-1。
如若 2022-2025年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低于 30%,暨 202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 5.02亿元,则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自动顺延至公司完成业绩考核目标的会计年度。
如若公司在锁定期届满时暨登记至合伙企业账户之日起满 48个月时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则视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对应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为打造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共同体,更好的将各方进行紧密联结,让员工在事业上的付出有更及时、更显著的回馈,同时助推公司战略落地并增强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实施充分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选取营业收入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该指标能够直接地反映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选取 2022年-2025年四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平滑了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短期波动,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历史业绩、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和本持股计划的目的,为公司业务发展和营业收入增长设置科学、合理、稳健的增长目标,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激励对象实现全面、长效、持续的考核与激励作用。并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选取 2022年-2025年四个年度绩效考核评级作为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在公司业绩考核对全体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实现全面、长效、持续的考核与激励作用下,更能精准实现对每一位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的考核和激励,实现对员工持股计划授予对象考核与激励的补充和完善,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
公司以精密合金为核心产品,加速超高强钢和高温合金产业化进程,产品包括以因瓦合金(Invar36或 4J36)、可伐合金(4J29)、热双金属主动层(4J72)、软磁合金(1J22)为主的四大核心产品,和多种软磁合金(1J系)、永磁合金(2J系)、弹性合金(3J系)、膨胀合金(4J系)等精密合金品类,以及以L605为代表的高温合金、以蒙代尔合金为代表的特种合金和军工不锈钢等上百个品类合金。
因瓦合金(4J36)由于其超低膨胀系数,在精密碳纤维复材模具、OLED显示掩膜板、LNG运输船、光刻机基座和倍容量导线市场具有广泛且不可替代的地位。可伐合金(4J29)由于其具有类似硬质玻璃的膨胀系数,在精密电子封装领域有广泛的应用,特别对于提高航空航天领域中的产品可靠性至关重要。
热双金属主动层(4J72)通过利用合金产品不同的热膨胀系数从而实现精准的温控,是各类精密温度控制器件的核心元器件。软磁合金(1J22)具有高饱和磁化强度和居里温度,是航空航天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制备小型化高性能电机产品的关键材料。除核心产品外,钢研功能还开发并储备了众多高附加值的精密合金产品,为公司后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和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持续助力公司业绩增长。
国家“十三五”期间,现代科学技术高速发展且科技成果飞速得到广泛应用与普及,而精密合金的应用领域亦逐渐从航天、航空、轮船制造等国防领域延伸至化工、石油、医疗器械制造等民用应用领域,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国家、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与延伸,产业应用领域的逐步拓宽使得精密合金材料的需求量正逐年上涨,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外部市场的变化为本行业的迅猛发展带来历史良机,国防建设、军品转型与升级换代、民品市场飞速扩展及政府经济政策的优化都为精密合金的下一步发展带来良机。
近年来,我国电子产业结构发生重大的调整、转型、升级与优化,国防工业的发展和工业技术升级都使得国内精密合金市场需求得到稳定增长。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多样化,亦使精密合金的用途进一步拓展到舰船、石油化工、医疗等领域,已成为了各个工业领域发展的重要原材料,也为突破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关键工业领域实行禁运、封锁及打压战略引入了解决方案,因此精密合金或金属及合金功能材料的研发、生产、改型及产业结构优化一直都备受政府关注与扶持,也成为国家鼓励发展的基础关键材料领域之一。
2010-2017年,国防支出用于装备费的占比逐年提升,由2010年的33.25%增至2017年的41.11%。过去数十年,我国武器装备研制投入大量军费,重点型号在近年来逐步定型列装,未来十年有望成为武器装备建设的收获期和井喷期。军工电子、新材料位于最上游,且下游几乎涵盖了军工全部核心领域,是军工产业的风向标,订单与业绩将最先兑现。
航空工业步入复合材料加速应用期,目前与全球相比应用水平较低。2019年全球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碳纤维复材重量占比23%,而国内仅为4%,尚存较大空间。航空复合材料应用量的提升,带动国产模具钢需求快速增长。模具钢材料的热膨胀系数(因瓦合金)要求与航空复合材料制件匹配,技术工艺难度大,长期被国外垄断供应,存在供应链被切断“卡脖子”风险,国产化替代需求大。同时,因瓦合金还可以用在体育用品、风电叶片、汽车、电子、船舶制造等各行各业,用途广泛。
技术壁垒:精密合金生产复杂、工序多,对质量要求严格,对生产工艺控制要求高。以因瓦合金带材典型工艺路线为例:真空感应熔炼→铸锭→铸锭扒皮→加热→锻造→扁坯修磨→检验→加热→热轧带坯→固溶处理→淬碱酸洗→带坯修磨→拼卷→冷轧→连续光亮热处理→冷轧→连续光亮热处理→冷精轧→分条→检验→包装→入库。高端应用领域对精密合金的性能稳定性和后处理有较高的要求,故长期被国外公司垄断。精密合金作为功能材料,在航空航天等高端应用领域更看重材料性能的稳定,比如因瓦合金必须在匹配的温度下保持相应的膨胀系数,才能够保证复合材料以其为模具后生产的精度。这需要长时间的工艺累积才能达到较高的成材率。
行业壁垒:客户的转换成本极高,特别是航空航天领域内的用户对于产品的试用有着严格的程序,一旦选定供应商后,就不会轻易更换。
质量标准体系:进入该行业的企业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检测体系,以满足用户严格的质量要求,而建立该体系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
经验曲线:新进入者往往面临产品成材率低的问题,需要经历较长的时间探索经验,进行工艺改良,以提升产品成材率。
① 坚持人才发展战略:公司坚持人才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做好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并筹划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做好中长期员工激励工作,以人为本,关爱职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② 产品聚焦及进口替代战略形成四大核心产品:因瓦合金(Invar36或4J36)、可伐合金(4J29)、热双金属主动层(4J72)、软磁合金(1J22)。
其中:公司因瓦合金产品不仅在性能上超越国外企业,且是唯一实现规模化量产的国产企业。
③ 大客户战略:集中精力做好航空工业系统、电子系统、兵器系统、通讯领域的配套。
截至2022年8月31日,同行业上市公司总市值、市盈率、预测营业收入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