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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荣鑫物业(872978):公司章程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2-11-23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家务服务、房屋中介、车辆租赁、绿化工程及花木租售、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清洗;企业管理咨询。(上述经营范围中凡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登记存管机构。公司公开转让或发行股份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股发行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董事会在制定方案时作出特别安排外,公司现有股东对所发行的新股不存在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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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

  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

  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股份的,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后,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公司,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公开方式向合格者转让股份,同时在登记存管机构办理登记过户。

  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照《公司法》规定,根据股东需求接受查询。公司在获得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批准后,公司应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进行股东登记。

  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最大限度维护公司股东对公司必要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质询权。

  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岀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各种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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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资产、资产抵押、融资借款、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遇有特殊情况,公司可以另定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并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载明)。

  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岀。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内向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

  日内向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实务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己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内容。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

  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釆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投票代理委托书。

  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

  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本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岀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它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釆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确因特殊原因持有股份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消除该情形。前述情形消除前,相关子公司不得行使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写明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召集人在接到上述股东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后,应尽快核实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岀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得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公司、计票人、监票人、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 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特别提示。

  事、监事就任时间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董事会、监事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岀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 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应当在辞职报告中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职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当承担的职责。除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外,董事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缺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

  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本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有效;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其他忠实义务的持续时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一般应在辞职生效或任职届满后一年内仍然有效。

  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3日。

  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岀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能出席,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 出或者接受无表决

  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 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

  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董事会秘书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会秘书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监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者关系活动,加强与者和潜在者(以下统称“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者对公司的了解,以实现公司、股东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合法权益最大化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重大者关系活动。

  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者关系管理活动。

  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商不成的可以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配股利。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盈利状况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的会计凭 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岀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7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

  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出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岀当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公司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一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 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

  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两百零四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不超过”均含本数;“低于”、“超过”、“不足”、“以内”、“未达到”不含本数。

  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专用条款的,自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