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已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2年度触及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被终止上市:(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2、本次拟签署的债务重组等协议为附生效条件的协议,若公司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新债权,对公司净资产不产生影响,若公司有可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偿还全部新债权,对公司净资产产生影响。鉴于协议付款安排,公司债务重组协议是否能履行完毕、本期对于债务重组事项的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已经消除、能否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者注意风险。
3、本次公司与终端资产合伙人(债权人)签署债务重组等协议,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应付股权价款为2.9亿元,前次及本次签署债务重组协议涉及的应付股权价款共计2.34亿元,和解金额共计1.85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3.27亿元,无法通过本次债务重组使净资产转正,敬请广大者注意风险。
4、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8日、11月5日发布了《关于拟与终端资产合伙人签署债务重组等协议的公告》,所涉债务和解之后的新债务为3,858.69万元,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已偿付330.87万元(其中,个别债权人因存在诉讼案件首付款尚未支付,计55万元),前次剩余应偿付与本次和解后的新债务共计4,544.82万元。新债务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的5,000万元借款,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该项关联借款期限为一年。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98.49万元,货币资金较少。鉴于上述关联方借款金额较大,到期后如果无法用公司销售回款归还,还需公司另行筹措资金,届时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流动性压力,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存在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5、截至目前,公司存在如下风险:流动资产远低于流动负债、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持续下滑、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存在重大诉讼、重要子公司股权被冻结、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意见所涉事项主营业务收入完整性、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及子公司的终止确认、子公司涉税事项、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等以及内控审计非标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消除。敬请广大者注意风险。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霍尔果斯快马财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马财税”)、孙公司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马咨询”)于2017年至2019年因收购终端资产而产生应付股权转让款、应付补偿款等款项,为化解快马财税、快马咨询的债务风险,公司管理团队与快马财税、快马咨询涉及债务和解的全部终端资产合伙人进行了多轮接触、洽谈,就债务和解进行了商讨,拟与部分合伙人达成债务和解,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债务重组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和解协议》(以下统称“和解协议”)。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终端资产合伙人签署债务重组等协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公司拟与终端资产合伙人签署债务重组等协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快马财税、快马咨询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在全国收购整合了近百家以代理记账、工商代办、企业咨询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服务公司,该类企业经营类同,统称为“终端资产”。公司各地终端资产,为快马财税、快马咨询的子公司或联营公司,其依据客户委托,主要提供代理类服务和咨询类服务业务,并依据行业、业务规模、服务内容及地区分布等收取相应的服务价款。
序号 终端资产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址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股东
1 马鞍山易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 王慧娴 105 马鞍山市花山区大际广场6-2401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代理记账、税务代理。 快马财税100%
2 湖北神州顺利办科技有限公司 金忠胜 390 武昌区友谊大道17号友谊国际广场1栋6层10室 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财税咨询。 快马财税100%
3 石家庄良助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已注销) 李哲 712.5 石家庄桥西区平安南大街108号 企业财务顾问服务;咨询(、证券、期货除外);代理记账。 快马财税100%
4 深圳易桥国瑞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熊德金 50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文汇社区建安一路514号风尚时代D208 税务咨询(不含税务鉴证);财税咨询。 快马财税100%
5 宜昌易桥国瑞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熊德金 50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6号 税务咨询;财税咨询。 快马财税100%
6 江门易桥顺利办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黄永生 129.6 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41号1幢首层19号商铺(信息申报制) 代理记账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财务咨询服务。 快马财税100%
7 马鞍山神州顺利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 刘瑛 167.4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399号科创中心内A106-16室 企业管理;会计代账服务;代办纳税申报业务。 快马财税100%
8 内蒙古创宇税务服务有限公司 韩素 91.2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城市广场商务写字楼9层905 会计、审计及税务服务;代理记账;工商代办。 快马财税100%
9 北京荟和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粘立柱 93.6 北京市通州区景盛南一街28号院4号楼25层2505 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代理记账;专利代理。 快马财税100%
10 佛山市顺利办金鼎壹财税有限公司(已注销) 陈国峰 13.33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金榜社区居民委员会德政路家乐村四座乐涛阁一至二层商场A区103 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代理记账服务。 喀什耀峰创投有限公司(已注销)100%
11 内蒙古顺利办墨希财税顾问有限公司(已注销) 张建军 13.33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22号海光大厦综合楼4层1402室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咨询代理服务。 喀什耀峰创投有限公司(已注销)100%
12 顺利办耀宗财税(中山)有限公司(已注销) 王耀宗 13.33 中山市三角镇福铭路6号首层101室(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代理记账;财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喀什耀峰创投有限公司(已注销)100%
注:佛山市顺利办金鼎壹财税有限公司、内蒙古顺利办墨希财税顾问有限公司、顺利办耀宗财税(中山)有限公司非快马财税控股的终端资产,系其根据解除协议及补偿协议进行股权还原及工商变更。
序号 终端资产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址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股东
1 珠海市易颖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张莉 50 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302-E室 财税咨询,工商代理,代理记账。 霍尔果斯斑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51%、快马咨询49%
2 顺利办(珠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聂佰辉 59.1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43号三层322房 工商代理,代理记账,会计服务。 霍尔果斯斑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51%、快马咨询49%
3 滨州易桥顺利办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徐伟 50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东海一路往北100米路西 财务咨询、会计咨询、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代理记账、税务代理。 霍尔果斯斑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51%、快马咨询49%
4 云南易桥财税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易桥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罗江美 135.6 云南省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30号地块孵化器厂房1层5号 从事财税科技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霍尔果斯斑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51%、快马咨询49%
5 神易顺(珠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朱雪梨 50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4998(集中办公区) 财税咨询,工商代理,代理记账,会计服务。 霍尔果斯斑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51%、快马咨询49%
6 昆明易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窦睿 70.2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R3-2地块经典名居10幢1-2层101室 企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工商登记事务代理 霍尔果斯斑马企业服务有限公司51%、快马咨询49%
序号 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址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1 马鞍山普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王慧娴 200 马鞍山市花山区大华马鞍山国际广场6-2401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 王慧娴100% 王慧娴
2 临漳县顺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金忠胜 3,480 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狄邱乡东狄邱村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李玉霞99.99%、金忠胜0.01% 李玉霞
3 石家庄易桥聚能财务咨询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已注销) 石家庄六成市场营销策划中心 427.5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平安南大街42号君合商务中心 C座 113-2室 财务咨询,会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商登记代理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石家庄品沃商贸有限公司13.89%、河北恒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1.66%、石家庄忘忧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1.20%、石家庄六成市场营销策划中心 9.75%、石家庄昊润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9.75%、邢台你我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8.46%、河北翁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8.42%、上海紫珺企业管理中心6.57%、蔓澜文化传播(石家庄)中心5.47%、 石家庄恺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5.14%、石家庄兆晟科技有限公司4.88%、石家庄望海商贸有限公司4.80% 刘建龙
4 霍尔果斯鹏程创业有限公司(已注销) 刁峰 3,000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大道创新创业孵化 基地 1 号楼B-102-698室 创业业务、创业咨询业务等。 李俊群 15.3%、邓勋 11.5%、乔志远11.5%、周峰10%、张燎10%、郭伟航7.1%、徐大亮6.9%、熊德金6.9%、宋国岩6.3%、刁峰6.1%、袁松柏4.6%、王岩3.8% 李俊群
5 江门南大弘信税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黄欢颜 50 鹤山市沙坪商会中心33号307 纳税风险评估服务,资产评估服务。 黄欢颜51%、林定逢49% 黄欢颜
6 马鞍山厚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马鞍山诚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刘瑛 10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旗南路88号科创中心内A202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咨询)。 刘洁100% 刘洁
7 内蒙古卡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用名:内蒙古卡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韩素 3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城市广场商务写字楼9层905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 韩素100% 韩素
8 北京梦之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会芳 1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甲69号院2号楼 2层一单元220-02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顺利办(北京)财税科技有限公司100% 张会芳、粘玉龙
9 喀什耀峰创投有限公司(已注销) 陈国峰 4,780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总部大厦B座1503室 与资产管理,创业,创业空间服务。 广东顺德神州金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1.67%、内蒙古华凤气象科技有限公司30.33%、易汇(中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7.99% 陈国峰
序号 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址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1 珠海市乐诚顺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黄丽如 10 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1栋1302-C室 代理记账;社会经济信息咨询。 黄丽如90%、沈发兰10% 黄丽如
2 珠海铭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聂佰辉 3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43号三层311房A区 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代理记账。 聂佰辉50%、钟璧婷50% 聂佰辉、钟璧婷
3 滨州瀚宇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苏晓芹 500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二路东海一路北100米路西 财务咨询、会计咨询、代理记账。 苏晓芹70%、李兰贵30% 苏晓芹
4 昆明市瑞文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罗江美 28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与安康路交叉路口非常天地商务大厦A栋616号 代办工商营业执照;商务信息咨询。 云南瑞文创业顾问有限公司90%、罗江美10% 罗江美
5 珠海金苹果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朱雪梨 10 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143号三层东面313室 科技研发、高新服务、企业培育。 朱瑞明50%、朱雪梨50% 朱瑞明、朱雪梨
6 昆明臻睿商务有限公司 窦睿 100 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海源中路390号海源财富中心5号楼4层407号 商务代理、工商事务代理;经济信息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窦睿51%、毕晓辉49% 窦睿
上述各债权人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除债权人江门南大弘信税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梦之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外,其他各债权人与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存在上述关系。江门南大弘信税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梦之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浙江自贸区顺利办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总股本的1.62%)的有限合伙人。
1 马鞍山普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33,250.48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马鞍山易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该项收购形成的股权转让款仍有6,033,250.48元未支付。 2017.2
2 临漳县顺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5,635,211.80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湖北神州顺利办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后,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双方后续签署协议约定快马财税向债权人支付补偿款以终止执行原股权收购及补充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补偿款仍有5,635,211.80元未付。 2021.4
3 石家庄易桥聚能财务咨询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已注销) 3,113,575.78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石家庄良助财务顾问有限公司60%股权后,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双方后续签署协议约定快马财税向债权人支付补偿款以终止执行原股权收购及补充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补偿款仍有3,113,575.78元未付。 2021.4
4 霍尔果斯鹏程创业有限公司 1,477,175.49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深圳易桥国瑞财税咨询有限公司60%股权后,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双方后续签署协议约定快马财税向债权人支付补偿款以终止执行原股权收购及补充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补偿款仍有1,477,175.49元未付。 2021.4
5 霍尔果斯鹏程创业有限公司 2,617,250.52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宜昌易桥国瑞财税咨询有限公司60%股权后,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双方后续签署协议约定快马财税向债权人支付补偿款以终止执行原股权收购及补充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补偿款仍有2,617,250.52元未付。 2021.4
6 江门南大弘信税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1,153,842.80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江门易桥顺利办代理记账有限公司60%股权后,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双方后续签署协议约定快马财税向债权人支付补偿款以终止执行原股权收购及补充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补偿款仍有1,153,842.80元未付。 2021.4
7 马鞍山厚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曾用名:马鞍山诚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905,128.60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马鞍山神州顺利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后,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双方后续签署协议约定快马财税向债权人支付补偿款以终止执行原股权收购及补充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补偿款仍有905,128.60元未付。 2021.4
8 内蒙古卡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曾用名:内蒙古卡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829,701.21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内蒙古创宇税务服务有限公司60%股权后,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双方后续签署协议约定快马财税向债权人支付补偿款以终止执行原股权收购及补充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补偿款仍有829,701.21元未付。 2021.4
9 北京梦之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70,651.02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北京荟和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70%股权后,未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双方后续签署协议约定快马财税向债权人支付补偿款以终止执行原股权收购及补充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补偿款仍有670,651.02元未付。 2021.4
10 喀什耀峰创投有限公司(终端资产:佛山市顺利办金鼎壹财税有限公司) 1,608,165.05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的佛山市顺利办金鼎壹财税有限公司75.02%股权,于2019年从其他股东收购其剩余24.98%股权,至此,佛山市顺利办金鼎壹财税有限公司成为快马财税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双方于2020年又签署了解除协议及补偿协议,终止收购事项,快马财税 将佛山市顺利办金鼎壹财税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原债权人。依据补偿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快马财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补偿款仍有1,608,165.05元未付。 2020.12
11 喀什耀峰创投有限公司(终端资产:内蒙古顺利办墨希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235,933.88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的内蒙古顺利办墨希财税顾问有限公司 75.02%股权后,于2019年从其他股东收购其剩余24.98%股权,至此,内蒙古顺利办墨希财税顾问有限公司成为快马财税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双方于2020年又签署了解除协议及补偿协议,终止收购事项,快马财税将内蒙古顺利办墨希财税顾问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原债权人。依据补偿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快马财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补偿款仍有235,933.88未付。 2020.12
12 喀什耀峰创投有限公司(终端资产:顺利办耀宗财税(中山)有限公司) 517,549.85 快马财税收购债权人持有的顺利办耀宗财税(中山)有限公司75.02%股权后,于2019年从其他股东收购其剩余24.98%股权,至此,顺利办耀宗财税(中山)有限公司成为快马财税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双方于2020年又签署了解除协议及补偿协议,终止收购事项,快马财税将顺利办耀宗财税(中山)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原债权人。依据补偿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快马财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补偿款仍有517,549.85未付。 2020.12
1 珠海市乐诚顺财务服务有限公司 350,794.61 快马咨询收购债权人持有的终端资产9%股权,因该项收购形成的股权转让款仍有350,794.61元未支付。 2017.2
2 珠海铭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99,411.85 快马咨询收购债权人持有的终端资产9%股权,因该项收购形成的股权转让款仍有299,411.85元未支付。 2017.2
3 滨州瀚宇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5,045.91 快马咨询收购债权人持有的终端资产9%股权,因该项收购形成的股权转让款仍有205,045.91元未支付。 2017.2
4 昆明市瑞文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95,794.17 快马咨询收购债权人持有的终端资产9%股权,因该项收购形成的股权转让款仍有395,794.17元未支付。 2017.2
5 珠海金苹果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80,049.11 快马咨询收购债权人持有的终端资产9%股权,因该项收购形成的股权转让款仍有80,049.11元未支付。 2017.2
6 昆明臻睿商务有限公司 723,554.68 快马咨询收购债权人持有的终端资产9%股权,因该项收购形成的股权转让款仍有723,554.68元未支付。 2017.3
本次达成债务和解的相关终端资产合伙人共计15家(合计18笔债权),均已签署相关和解协议。截至2022年6月30日,快马财税、快马咨询与上述15家终端资产合伙人(合计18笔债权)涉及应付股权转让款、应付补偿款等款项的债务余额为26,852,086.81元。为化解快马财税、快马咨询的债务风险,公司、快马财税、快马咨询拟与相关债权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债务重组协议》,公司拟与相关债权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和解协议》。本次债务和解金额为16,682,055.23元,债务和解后新债务金额为10,170,031.58元。本次债务重组已获得各债权人必要的授权审批(如股东会等)。
注:本次债务和解,与所有债权人洽谈的折扣比例均为17%。上述表格中,部分债权人折扣比例大于17%为公司2020年已偿付部分和解金所致。
公司已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新债权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向关联方的5,000万元借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关联借款已到账2,835万元,该项关联借款期限为一年。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998.49万元,货币资金较少。鉴于上述关联方借款金额较大,到期后如果无法用公司销售回款归还,还需公司另行筹措资金,届时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流动性压力,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存在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公司、快马财税、快马咨询拟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公司拟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具体条款以最终实际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债务重组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和解协议》为准。
甲方:霍尔果斯快马财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易桥快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快马”)
鉴于,快马与原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及的补充协议》等相关协议,及已生效司法文书(如有),截至2022年【】月【】日,快马对原股东负有人民币【】万元债务。
1.1 各方同意,快马将其对原股东的人民币【】万元债务转让给顺利办,原股东作为债权人,同意本次债务转让。本次转让完成后,顺利办对原股东负有人民币【】万元的债务(以下简称“标的债务”)。就标的债务的具体还款事项由顺利办与原股东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1.2 经各方协商确认,上述债务转让完成后,快马与原股东以往签订的协议、判决(如涉及)已履行完毕,快马与原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2.1.各方同意,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任何协议、谅解和/或安排(无论为书面或口头形式)。
2.2.各方承诺并保证,签署本协议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各方有权利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
2.3.各方承诺并保证,本协议系各方就本协议所述事项所做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与本协议规定相抵触的事实均不得取代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意思表示。
2.4.各方分别承诺并保证,其对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安排与规定均予以严格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经乙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权限以乙方公司章程或交易所规定为准。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开云 开云体育官网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5.2 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各方不能通过上述协商解决争议,那么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届时的规定和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败诉方应承担仲裁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在解决某项争议的过程中,各方应在除争议问题外的所有其他方面继续履行本协议。
1.甲乙双方和快马已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债务重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甲方对乙方负有【】万元的债务。
2.快马与乙方(和或其关联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上述协议的相关补充协议(如有)等协议(以下合称“原系列协议”)。
1.1 根据重组协议,乙方对甲方享有【】元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
1.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元(以下简称“新债权”)后,乙方对甲方享有的标的债权归于消灭,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
1) 在本协议生效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如下账户或乙方指定其他账户支付【】万元;
2) 在乙方向法院申请终止执行后(如适用),甲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如下账户或乙方指定其他账户支付【】万元;
3) 视2022年年度审计进展情况及乙方配合情况,甲方于2023年2月28日前向乙方如下账户或乙方指定其他账户支付【】万元。
2.1 各方同意,本协议构成各方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各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任何协议、谅解和/或安排(无论为书面或口头形式)。
2.2 乙方确认,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后,乙方自愿且不可撤销的放弃根据已生效判决享有的一切权利,乙方不再要求【】履行判决书内容,乙方和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乙方不得再以判决书记载的事实等向判决书的相对方提出任何诉求。(如有)
2.3 乙方确认,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后,将主动向法院提出终止执行的申请,配合甲方取得终止执行的裁定;以及不再向法院执行机构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如有)
2.4 各方承诺并保证,其对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安排与规定均予以严格保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2.5 各方承诺并保证,签署本协议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各方有权利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
2.6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及其关联方不得从事任何诋毁甲方或其关联方名誉或损害其利益的行为。
2.7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标的公司【】相关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册等任何相关财务资料并配合甲方的相关审计工作(如涉及)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合规管理。
3.1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权限以甲方公司章程或交易所规定为准。
3.2 本协议各方经达成书面协议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订。经各方签署,该修订及补充协议(如有)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5.2 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各方不能通过上述协商解决争议,那么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届时的规定和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败诉方应承担仲裁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在解决某项争议的过程中,各方应在除争议问题外的所有其他方面继续履行本协议。
注:本次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和解协议》,除马鞍山厚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其他债权人约定的新债权支付方式一致,均为:协议生效后2日内支付10%;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40%;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50%。马鞍山厚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约定的新债权支付方式为:协议生效后2日内支付1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0万元;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剩余部分款项。
公司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已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为化解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管理团队与快马财税、快马咨询涉及债务和解的全部终端资产合伙人进行了多轮接触、洽谈,就债务和解进行了商讨,拟与部分合伙人达成债务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
①即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相关债权人支付款项5,145,609.44元,则公司作为债务人已经用现金偿还方式履行义务解除了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该部分负债可以终止确认。故会计处理如下:
②剩余应支付债务5,024,422.14元和已和解债务16,682,055.23元不符合负债终止确认的条件,仍然作为负债的现时义务挂账。
(2)未按债务和解协议约定,于2022年12月31日全部支付新债权涉及的款项
①如果公司有可能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前偿还全部新债权涉及的款项。即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相关债权人支付100%款项10,170,031.58元,则公司作为债务人已经用现金偿还方式履行义务解除了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该部分负债可以终止确认。则会计处理如下:
②依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之问题“1-20 债务重组收益的确认:对于上市公司进行的债务重组交易,由于涉及的债务重组协议执行过程及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上市公司通常应在债务重组协议履行完毕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上述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依前述,债务重组协议已于2022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毕,因此剩余已和解债务16,682,055.23元,公司作为债务人已经通过相关债权人豁免,合法解除了对负债的主要责任,符合负债可以终止确认的条件。同时也符合债务重组收益确认的条件,故会计处理如下:
鉴于以上付款安排,公司债务重组协议是否能履行完毕、本期对于债务重组事项的重大不确定性是否已经消除、能否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者注意风险。
1、本次债务重组的相关法人债权人已履行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的内部审批程序,合伙企业债权人已履行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内部决议程序,债权人在签署相关协议前已获得有效、充分的授权,相关行为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3、根据顺利办提供的《承诺函》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检索,本所律师未发现:(1)债权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顺利办存在关联关系;(2)债权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顺利办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3)债权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顺利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利办并未向本所律师提供袁品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顺利办股东彭聪及其一致行动人百达永信有限公司、顺利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关联关系的说明,本所律师无法就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与债权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发表意见。但经本所律师网络检索,未发现债权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
4、债权人在签署债务重组相关协议时,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律师或其他独立第三方进行鉴证的情形。
5、根据顺利办提供的《承诺函》,债权人与顺利办已出具《承诺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债权人与顺利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顺利办并未向本所律师提供袁品控股(北京)有限公司、顺利办股东彭聪及其一致行动人百达永信有限公司、顺利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是否与债权人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的说明,本所律师无法就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与债权人存在其他协议或潜在安排发表意见。
6、债权人对相关债权予以减免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民法典》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
7、顺利办关于本次债务重组相关事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
9、本次债务重组15家债权人(合计18笔债权)中有3家债权人(合计6笔债权)存在债权转移的情形。石家庄易桥聚能财务咨询服务中心(普通合伙)与桥西区广银房产经济服务部之间的债权转移行为、霍尔果斯鹏程创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华十三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转移行为以及喀什耀峰创投有限公司与陈国峰、张建军、王耀宗之间的债权转移行为属于相关债权人确认同意转移债权,债权转移行为是债权所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在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相关债权进行债务重组。
11、顺利办、快马财税/快马咨询与债权人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不存在合同事先约定的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亦不存在法定的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合同生效后,未经合同签署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合同。
1、通过执行核查程序,我们认为:快马财税、快马咨询上述债务在初始计量、后续计量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②截止2022年12月6日,上诉关联方借款累计到账金额为2,835.00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6日,顺利办分三批债务重组和解后应清偿的债务金额为4,875.7万元。顺利办公司未提供后续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收支预算,该项借款后续付款安排是否能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需求,我们无法判断其影响。
①结合债务和解协议中具体偿债款项付款安排,公司满足负债终止确认条件的具体时点为公司债务现时义务解除的具体时点。
②顺利办、快马财税/快马咨询与债权人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不存在合同事先约定的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亦不存在法定的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合同生效后,未经合同签署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合同;
③结合债务和解协议中具体偿债款项付款安排,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如果向相关债权人未支付完全部款项则不能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④依据关联方借款合同及同意函借款方同意5000万借款可用来偿还债权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