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对我区内“无证经营”行为(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财政部门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行为)进行整治。通过相关信息系统数据比对,你单位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代理记账”业务,但尚未在我区会计管理部门进行许可登记,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中无你单位信息。针对此类情形,现将自查、承诺、整改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自查,填写《南通市崇川区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意向表》。
二、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且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请出具《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承诺书》。
三、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但已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且符合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要求的单位,请及时申办代理记账许可证补领手续。
四、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但已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且不符合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要求的单位,请立即停止并清理相关业务,并出具《清理代理记账业务承诺书》,同时撤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代理记账”业务。
六、材料报送要求。报送的《南通市崇川区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意向表》、《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承诺书》、《清理代理记账业务承诺书》必须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纸质资料(原件)报送至崇川区财政局(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2305办公室),联系人:周晓露,电线。
七、特别提醒。为方便管理,请收到短信通知的单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微信群。《南通市崇川区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意向表》、《未开展代理记账业务承诺书》、《清理代理记账业务承诺书》请通过“崇川兴企通-服务动态”下载()。
根据《通知》要求“督促相关代理记账机构及时整改,对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清查,对隐瞒不报或未按规定整改的代理记账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开云体育 开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