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扩散▍尧都区关于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与省市场监管局筛选汇总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企业名单,因你公司联系方式变更,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计划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司请于9月30日前向行政审批机关申请办代理记账许可证;不准备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司,请于9月30日前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取消“代理记账”及与代理记账相关的经营范围。对逾期不按规定完成相关整改的企业,财政部门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 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 )等有关规定对“无证经营”的代理记账机构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请你公司整改后,于10月15日前向尧都区财政局310办公室上报整改情况。
附件:《尧都区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整改企业名单》(点击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