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规范代理记账市场秩序,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区部分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备案情况。检查新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网络备案情况和已成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年度备案、机构信息变更等情况。
(二)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审核情况。检查新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和已成立代理记账机构人员变更以后是否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人员变更和机构变更等手续,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关系和从业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情况等。
(三)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有无建立健全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内部规范、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四)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开展情况。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经营情况、委托代理合同履行情况、收费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一)2019年未检查的代理记账机构和代理部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代理记账机构(附件1)。
(一)检查方法。采取随机抽查办法,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代理记账机构送查相结合。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设立后到财政部门备案的资料、工商变更登记及申请材料、向财政报送的年度备案资料。
(二)专(兼)职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资料,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四)代理记账机构委托合同、财务应用软件情况说明、业务流程、档案保管移交等资料。
(一)结合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备案工作要求,核实代理记账机构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年度备案登记内容。
(二)结合《2019年代理记账机构自查表》的情况,现场核实相关内容,客观公正评价代理记账机构运行情况。
(三)通过检查,查找监管不足,完善监管措施,促进我区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及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中£差£有关会计核算管理是否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现行会计准则、制度。